本篇文章旨在告诉员工常见的劳动合同陷阱,避免员工劳动权益受损!
某些公司利用员工的“小白”心理,诱使员工签订一些无效的或者是不能成立的劳动合同。这些劳动合同,一旦签署,员工的维权成本将会大大提高。为此,在入职时,一定要擦亮双眼,遇到这些合同,千万不要签!!!
01.公司招用员工,不得扣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若是劳动合同中有上述抵押要求,则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务必拒绝,不要签署。
02.员工签署了有抵押条款的劳动合同,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公司返还,并处以相应的处罚,比如罚款。如果给员工造成了损害,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01.卖身合同一般是指劳动合同中带有竞业限制,如果并不属于竞业限制的岗位,但合同中要求员工几年内不得跳槽到其他同类公司,不要签署。
02.竞业限制属于约定事项,签署即要遵守,但超过法律规定的部分无效。
若需了解竞业限制问题,推荐阅读: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注意事项
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只强调自身利益,注重保护公司自身的权利,施加给员工更多的义务,不保障或极少涉及员工利益,合同内容模糊不清,滥用公司解释权,将员工置于不利和被动地位。
01.如果劳动合同中含有“工伤概不负责”、“员工违规操作伤亡自负”等字眼的内容,不要签署。
02.即使签署了此类劳动合同,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属于无效合同。
03.为了保护员工的利益,认定工伤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01.公司与员工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但是过于简单,必备条款“缺斤少两”,尤其是缺乏追究公司责任的条款。这样的劳动合同过于简单,一旦入职后,可能会减损员工的权益,劳动者容易吃“哑巴亏”。
02.此类合同是否成立,要看具体缺少哪些核心条款。
03.若是员工签署了此类合同,要尽早找公司协商补签。
01.劳动合同中必须要包含薪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期限等必备内容。有些公司利用员工的疏忽不在意,让员工签署缺乏必备内容的空白劳动合同,并且不给员工留存,等发生劳动纠纷时,公司一般会在空白合同上“大作周章”。
02.若是公司让员工签署空白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填写完空白处内容之后没有发给职员一份,此时该空白合同是无效的。
03.签署此类合同的员工,风险自担,维权相对较为困难。如果员工拿不出签订空白劳动合同的证据,而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上却有员工签名,一般很难取得仲裁或者诉讼的支持。
04.如果员工遇到签署空白劳动合同的公司,要多留心。若有更好的选择,尽量去其它正规公司。即使决定入职,也要留存好相应的证据。
如果因签署上述劳动合同引发了纠纷,推荐阅读: 劳动争议纠纷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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