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作出书面通知,收到通知后,您如果对仲裁庭的组成人员有意见,可以申请仲裁员回避。回避申请应该在首次开庭之前提出,并说明理由。
根据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利害关系”是指仲裁员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存在着某种经济利益上的关系,或者案件的结果与仲裁员可能存在经济利益上的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比如仲裁员任职的单位与一方仲裁代理人存在关联及业务往来的情形,就可能影响公正裁决。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