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帮助员工确认员工手册是否合法,并帮助员工维权,避免公司以违反员工手册规定为由损害员工权益。
“员工手册”是公司的内部自治法规和工作规范指南,覆盖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又称员工守则,红黄线,管理条例,岗位操作规范等。常常被公司拿来做为辞退、惩处员工的依据与标准。
员工手册的制定,法律有着严格的形式与程序要求。一旦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所做的辞退或惩处都将是违法的,此种情况下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员工可拿到高达2N的经济赔偿金。
因员工手册引发的各种劳动争议,对于员工手册程序及内容上合理合法的举证责任均在公司一方,员工不必害怕没有证据而不敢维权,不用担心举证困难问题。
如果您遇到公司以违反员工手册的规定对您做出辞退或扣薪、降职等处理,记得马上确认公司是否有以下违法情形:
经工会申请讨论同意通过员工手册,会留有《会议纪要》,没有工会的公司要经过民主讨论并留存会议记录。若经查证员工手册制定时未经通过,则是典型的程序违法!缺少制定阶段的民主程序,法院可能认定为无效,不能作为用人单位管理、处分员工的依据。
需员工本人自愿签署一份证明知悉员工手册内容的确认书。除《确认书》外,也可能有多种形式,如
如果没有通过以上方式让您知晓,您可以主张不知情相关制度,提起仲裁要求赔偿。
不能一说违反了公司制度,员工就自觉理亏,有可能是公司在“无中生有”。应要求公司拿出具体对应的条文对照解读,违规行为与所触犯规章相对应。
举两个例子
(1)与同事打架、未安全着装属于严重违反员工手册的禁止性规范,但不一定对应“开除”的处罚结果。
(2)有公司因为员工受到行政处罚就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手册》并无此规定,《劳动合同法》仅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才可开除员工。
不仅手册要被确认,员工在公司的违规行为也要得到自己的确认。比如在处理意见上签字。如果没有确认,可能是对自己的违规事实不理解、接受,仅凭公司定义并不公平,您可以主张并没有违反员工手册,公司所依据的事实不清。
如果对员工之前违反《员工手册》的行为,已经进行过如降薪,通报批评等处罚,并且已经过双方共同确认。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又以“同一事实同一依据”要求员工离职的,属于重复过度处罚,可能不被支持。
不准谈恋爱、规定上厕所时长,都属于不合理的甚至违法的内部规定。如果员工觉得规章制度太“不近人情”,可以要求公司说明制定理由,并且举证作出如此规定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仅限于公司依据的新版规定与您当时签署的老版本相冲突。例如细化了某些操作规范,或者又新增了违规后果(违者离职),但员工手中老版本中并无此规定,也没有重新确认,签字。这种情况相当于未签署员工手册确认书。
涉及员工手册,已经相当于对公司的“小宪法”持有异议,一般来说公司很难承认自己的规章制度存在缺陷,很难通过协商调解让步。因此您应该马上就开始固定证据(比如单位工会已告知没有相关《会议纪要》的录音等),不要僵持,及时进入劳动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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