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针对的对象是伤者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结果会适当考虑员工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
劳动能力鉴定仅适用于工伤纠纷,鉴定结果系为获取相应的工伤待遇。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系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结论会在他们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所依据的文件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标准》(GB/T16180-2014)。劳动功能障可以划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可以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伤残鉴定是对伤者精神的、生理功能、解剖结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进行鉴定。一般是在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一般为受伤后的三个月,但若伤及脑部、神经等的精神鉴定需要在受伤后的6个月,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伤残鉴定适用于交通事故、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等侵权责任纠纷中的一般人身损害,系为确定民事赔偿。
伤残鉴定系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一般应当在接受委托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个别疑难项目时间会延长。所依据的文件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伤残鉴定划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且同时可以对营养期、护理期、误工期及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