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按照公司安排居家办公的,不能认定为旷工。
公司安排未返岗员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居家办公,提供正常劳动的,应当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期间公司如有需要对员工规定具体的工作时间,可以采取相应的远程考勤方式,员工应当配合。
如果公司安排员工在延迟复工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公司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的,按相关假期的规定支付工资。
对公司未复工,或者公司复工但员工未返岗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公司参照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规定与员工协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规定:非因员工原因造成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般是1个月)内的,公司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公司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为例:上述人员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由公司按照员工正常工作期间工资待遇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固定构成部分支付,可以不支付绩效、奖金、提成等劳动报酬中非固定构成部分以及与实际出勤相关的车补、饭补等款项,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述期间,公司安排上述人员灵活办公(居家办公)的,按照员工正常出勤支付劳动报酬。